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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

   日期:2020-01-08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77    

   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2月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fldj@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月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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