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49期)(2)
时间:2019-12-29 15:3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网络抽检福鼎市太姥山常尝乐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天添味精厂生产的鸡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临安乐淘淘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海宁市袁花镇利旺食品厂生产的香辣味兰花豆,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湖州、嘉兴、金华、台州、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湖州、台州、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杭州、台州、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