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5期)(2)
时间:2019-12-20 13: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5.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洛阳景华店销售的标称上海高夫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国:荷兰)经销的1批次多美鲜植物黄油、1批次多美鲜植物黄油(份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0.45g/100g、0.2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3g/100g。检验机构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6.焦作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马村店销售的1批次青菜,氧乐果检出值为1.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17.获嘉县世纪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1批次好香蕉,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信阳鸡公山富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公山山泉水,亚硝酸盐 (以NO??计)检出值为0.048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郑州市中原区刘喜峰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403mg/kg、4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郑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0.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油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1.舞钢市枣林镇逸锦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阜阳市明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泡鸭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3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7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信阳、鹿邑、永城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