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9年第48期)(2)
时间:2019-12-20 12: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津泰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浙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土鸡爪(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19-08-03),菌落总数检验值3.2×106CFU/g,2.1×105CFU/g,3.6×105CFU/g,1.9×105CFU/g,1.3×105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沙市区荣子鱼糕御园店销售的标称荆州市荣子鱼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荣子鱼糕(青鱼)(44元/kg生产日期:2019-09-05)、荣子鱼糕(青鱼)(70元/kg 生产日期:2019-09-0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验值分别为0.746 g/kg 、0.548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恩施、宜昌、荆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