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47期)(2)
时间:2019-12-13 11: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十八、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九、赫章旺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十、松桃万客隆天天见购物广场销售的大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19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