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典型事例(2)
时间:2019-11-26 15: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乐山市紧紧围绕“落实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这一联合行动任务,把开展量化分级灭“C”行动和按要求实施“明厨亮灶”工作统筹安排,一同推进。全市中小学校930个食堂中,达到A级食堂服务标准的48个、B级餐饮服务标准的863个,全面消除了C级食堂。全市城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95%,持续推进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集体配送单位可视化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数量已达到167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
事例2: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着力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峨眉山市投入26万元,推行生产经营主体50家,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创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市场主体通过以合格证的形式做出明示保证,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同时在农产品包装上张贴追溯码,通过扫描,即可对农产品主体信息和生产情况进行溯源,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监管,从而有助于更好地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树立质量标杆,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进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纽带,提振消费者信心具有重大意义。
(三)其它
事例3:乐山市开展农村群体性宴席在线监管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自联合行动开展以来,乐山市积极探索高效工作机制,在沙湾区推行农村群体性宴席在线监管试点,开发“食安掌上系统”,将“互联网+”与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相结合。通过在线监管,实现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申报“零次跑”、检查指导“标准化”、风险隐患“提前预警”。并将乡村餐饮服务提供者、举办者、消费者、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以网络化、智能化、制度化联系在一起,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又相互配合的食品安全责任网。让食品安全的触角深入到村、组每个角落,改变了过去农村执法效益低下,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而执法成本高等问题,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靶向性、精准性。截至目前,农村群体性宴席在线监管已动态监管乡厨178人、各类宴席1513次,不合格不规范的情况由试点初期的16.4%,下降到1%左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