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直播买食品遇坑咋办(2)
时间:2019-11-25 11: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我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许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是代购就可以不需要经营许可、产品可以没有中文标签、可以不说明产品来源,甚至有一些打着C2C业务的幌子进行直邮,将不符合我国规定的食品带到境内来卖。”刘更超说。
法官认为,和纯流量生意相比,电商直播涉及的业态更加复杂。主播们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除了关注销售技巧、低价诱导之外,更要把好产品质量关,避免被贴上“虚假宣传”的标签。
可向平台追偿
就在近日,天津的赵女士在某视频直播平台上看到有主播现场熬制售卖柚子蜂蜜茶,想到最近孩子有点咳嗽,就买了两瓶,可孩子饮用后出现了拉肚子的情况。当赵女士与直播平台联系后,对方却表示食品很卫生,虽然尚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也在办理中。赵女士对此十分气愤,但是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直播类似于广告,如果推荐的商品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虚假的宣传等,主播是要承担责任的。尤其是减肥药之类的产品,它属于药品,本身就具有特殊性,食用不当很容易引发对身体的伤害,主播作为推荐人,如果因为产品问题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那么主播以及平台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杨子洋则表示,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对消费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损害的是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电子商务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或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还可直接向平台追偿。
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电商平台应运用技术手段整合商家信息,对不合规的内容进行风险警示,及时清理整治问题商户。
专家还建议,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尤其要防范直播、朋友圈等渠道的代购、网红自制食品等新形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要为了尝鲜,跟风而掉进消费陷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