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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期)

   日期:2019-11-23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14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3类食品46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规定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其它指标问题

 

  庐江县福民好又多生活超市经销的、标称安徽省蚌埠市隆鑫炒货厂生产的奶油味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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