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3期)(2)
时间:2019-11-17 12: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14.标称神木市钰龙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17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6,0,0,0,7,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5.标称陕西茹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茹琳曦赋牌18.9L/桶南宫山泉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1,0,0,0,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西安、汉中、安康、商洛、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延安、商洛、韩城、咸阳、渭南、安康、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