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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8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开发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农资打假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集中打击与源头治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累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26.8万件,检查企业超过680万次、市场120万次,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农资打假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制假售假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我部每年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发布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紧盯重要农时季节,针对农兽药、种子、化肥、饲料、农膜等重要产品,假冒伪劣、有效成分不足、隐性添加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坚持强化农资服务指导,2013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等宣传活动7.3万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亿份,展销放心农资货值14.4亿元。

 

  2018年12月,中央农办和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总社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联合公开发布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共同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门部署。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67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类市场198万余个,全国共查处行政案件1.2万余件,案值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79件,公安机关破获相关犯罪案件1700余件。通过办理各类案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032吨,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5578个,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54个,捣毁窝点843个,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了一次“大扫除”。同时,在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近3万次,宣传活动7万余次,起草了《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发放张贴到每个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和农村居民家庭,编制了农村食品商标侵权辨别材料,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普及。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依法加强相关工作,强化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成效的公布、公开,并且在农村对假冒伪劣农资名称、包装、来源、违法案件等信息进行公示。

 

  二、关于将“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 ‘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用2~3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的《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也将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纳入,并要求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依据部门法定职责,强化治理,久久为功,维护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三、关于通过“3.15”等媒体曝光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提高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我部高度重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宣传教育,近年来,坚持向社会公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邀请执法人员和农资专家制作案例评析节目,以案说法,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接受中央农广校农资打假专题广播采访,从农资产品和农村电商等方面,宣传打假维权知识。

 

  2019年“3.15”期间,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3.15”晚会前的融媒体特别节目,向观众介绍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曝光了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农资打假案件,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农资打假知识科普。同时,我部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通过部属媒体及其他主流媒体向社会曝光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十大典型案例和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提高农村居民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形成了有效震慑氛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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