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曝光(2)
时间:2019-11-07 09: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19年1月16日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加工生产槟榔。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于1月30日联合江永县公安局对举报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两台封口机、一台手动烫金机、一台喷码机、大量与“口味王合成天下”“湘潭铺子”“胖哥天生有范”等系列槟榔外观一致的内外包装袋、奖券卡、以及价值64.72万元的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蒋某松、刘某没有取得生产许可、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从2017年1月开始从事槟榔生产加工。江永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和经营工具、罚款829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蒋某松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祁阳县名仕商行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19年9月4日,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祁阳县“祁阳县名仕商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区内涉嫌有4件假冒国窖1573酒,经沪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所查获国窖1573酒不是其公司产品,且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窖”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国窖1573酒进行了扣押,并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经查实,以上国窖1573酒是当事人从他人手中以礼品回收的方式进的货,因当事人采购时未履行查验制度,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当事人经营上述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国窖1573酒,货值2637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没收当事人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国窖1573”酒4件(24瓶),处以罚款伍万元整。
10.零陵区B干货批发部经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农副产品案
零陵区执法人员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B干货批发部销售的干辣椒存在较浓刺鼻气味,现场对这批干辣椒进行暂控并现场抽样送检。经检验该批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为4.18,标准限值为“不得使用”,经查实属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2019年3月20日,该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干辣椒24斤,没收违法所得2142元,处以罚款47858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违法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