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2)
时间:2019-11-06 16:5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程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对符合条件、依法合规调运的生猪和生猪产品,不得以保障本地市场名义拒绝出具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不得通过暂停动物检疫出证等方式限制生猪和生猪产品流通;不得违规收费或倒卖动物检疫证明,扰乱正常市场流通秩序。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上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