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
时间:2019-10-25 11: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五)唱响富硒品牌。建立健全富硒农产品标识认证体系,完善标准标识监管机制,维护富硒品牌信誉与权威,打造我省富硒标识品牌。突出品牌培育,将富硒品牌纳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利用央视、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江西富硒品牌,鼓励企业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富硒农产品品牌旗舰店。面向沿海地区、面向缺硒地区,有重点、有步骤地在一线城市定期举办江西富硒农产品推介会,支持富硒农业主要富集区举办硒养会、硒博会,不断提升江西“硒”引力,唱响江西富硒品牌。[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六)强化科技支撑。整合全省资源,鼓励现有富硒科研机构联合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科技型龙头企业,组建富硒农业研究院。引导富硒农业主要富集区打造富硒研究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构建富硒农业产业创新体系。柔性引进一批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构建“权威专家+本土科研团队+企业+合作社+基地”科研创新模式。以富硒农业龙头企业为基础,建设富硒产业工程研究中心,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富硒现代农业技术体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基层科技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富硒农业的科技水平。依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立富硒农产品质检中心,研究制定富硒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富硒农业标准体系,推动富硒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富硒农业发展纳入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全省“一盘棋”高位推动。鼓励和支持涉硒企业依法发起成立全省性富硒农业行业协会,负责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品质监管、品牌宣传、市场合作等,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宣传推广。推动涉硒市(县、区)成立富硒产业园区,形成政府抓、协会带、园区管的良性运行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支持富硒经营主体建设富硒农业基地,支持涉硒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富硒农业技术研发,支持富硒品牌建设。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的富硒经营主体,给予优先安排。统筹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涉硒龙头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加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富硒农业发展的投入,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富硒农业开发,形成财政扶持、企业主体、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报刊等阵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省富硒农业的政策优势和富硒农业特色优势,营造良好的富硒农业发展环境。大力开展“硒保健”“硒营养”知识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正确认识富硒功能农业产品,做到科学补硒,引导大众健康消费,让“以硒为贵”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扩大我省富硒农业的知名度。[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卫健委,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2019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