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通用规范 果蔬》、《食用农产
时间:2019-04-05 20: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由山东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通用规范 果蔬》、《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评价准则》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19年4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反馈给联系人,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