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的控制情况通告(2)
时间:2019-10-09 10: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将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3936861的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同时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数量6kg、销售数量2.6kg、抽样数量3.4kg,已全部售完。
(三)该店为零售商店,所销售的活泥鳅未做登记,现已无法召回。
(四)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一是约谈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通报了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要求市场开办方统一印制进销货凭证,与入场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协议,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市场开办方负责人当场签订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做表态发言。我局依法对市场开办方予以警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以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对从业人员开展现场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三是充分发挥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该批不合格活乌鱼供货商为贺兰县海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我局已将相关信息转发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强化源头管理,净化市场秩序。四是我局将相关情况通报兴庆区政府、贺兰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五是对黄泽芳水产店进行立案查处。六是我局已将该线索转发市公安局。
五、银川市兴庆区安忠海鲜水产店经营的活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3936807,样品名称:活泥鳅,生产日期:2019-08-14,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二)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将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3936807的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同时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数量10kg、销售数量0kg、抽样数量4kg、剩余数量6kg,已在执法人员监督下下架封存。
(三)该店为零售商店,所销售的活泥鳅未做登记,现已无法召回。
(四)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一是约谈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通报了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要求市场开办方统一印制进销货凭证,与入场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协议,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市场开办方负责人当场签订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做表态发言。我局依法对市场开办方予以警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以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对从业人员开展现场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三是充分发挥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活泥鳅供货商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新一村梁锡华提供,我局兴庆区分局已向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相关部门发出协查函。四是我局将相关情况通报兴庆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五是对安忠海鲜水产店进行立案查处。
六、银川市兴庆区富达旺水产经销部经营的活乌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3936800,样品名称:活乌鱼,生产日期:2019-08-14,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氧氟沙星。
(二)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将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3936800的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同时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数量5kg、销售数量0kg、抽样数量3kg、剩余数量2kg,已在执法人员监督下下架封存。
(三)该店为零售商店,所销售的活泥鳅未做登记,现已无法召回。
(四)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一是约谈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通报了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要求市场开办方统一印制进销货凭证,与入场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协议,定期开展自查检查。市场开办方负责人当场签订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做表态发言。我局依法对市场开办方予以警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以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对从业人员开展现场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三是充分发挥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该批不合格活乌鱼供货商为贺兰县海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我局已将相关信息转发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强化源头管理,净化市场秩序。四是我局将相关情况通报兴庆区政府、贺兰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五是对富达旺水产经销部进行立案查处。六是我局已将该线索转发市公安局。
七、银川市兴庆区(南)原野海鲜经销部经营的活牛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