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10-08 16: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10-08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58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全省食盐质量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局决定自2019年9月中旬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和范围
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包括在湖南省经营的23家食盐跨区经营企业);
3、食盐零售网点(包括农贸市场、百货商店、超级市场、零售商店、专卖店等);
4、食盐终端用户(包括从事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
5、食盐电子商务。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重点整治和检查的内容:食盐生产原料来源及进货凭证情况;食盐产品安全自查、出厂检验记录情况;食盐生产销售记录情况;食盐电子追溯系统建立及使用情况;食盐产品储存情况;食盐外包装标签标识情况;执行食盐生产工艺和质量安全标准情况;不合格产品召回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2、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重点整治和检查的内容:跨区经营企业主要信息公示及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情况;自建物流系统或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食盐仓储设施和运输、装卸工具符合要求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转卖转批的行为;自建分公司按《公司法》的要求办理证照的情况;自建分公司或自建销售网点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企业进货与销售记录情况;
3、食盐零售网点重点整治和检查的内容: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购进食盐的票据;购销台账和其他有关资料。
4、食盐终端用户重点整治和检查的内容: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购进食盐的票据、采购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5、食盐电子商务重点整治和检查的内容:重点是查入网食盐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食盐批发企业证书,是否与申请销售的范围相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将食盐经营者的相关定点批发资质进行了查验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是否执行了《电子商务法》。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督查、产品抽检、挂牌督办、案件查办、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总体分为宣传部署、集中整治、规范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1.开展工作部署。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开展宣传培训。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科学安全用盐知识;系统内开展食盐监管执法、产品检验检测等业务培训。
3.开展调查摸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本专项整治涉及的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及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现场核查跨区经营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在湖南省经营的23家食盐跨区经营企业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逐项进行核实。
2、对食盐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省局计划对在省内生产经营的食盐进行300批次抽检,各市州局和各县市区局有条件的也要加大食盐质量抽检力度,确保食盐质量的安全。
3、集中开展校园安全用盐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市监食【2019】222号)要求,对辖区内的大学、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用盐情况进行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确保校园食堂用盐安全。省局将在9月上中旬对全省校园食堂用盐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