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95号(农业水利类139号)、(2)
时间:2019-10-08 16: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2018年3月,农业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要求地方逐级开展考核,建立自上而下的绩效考核体系。依托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实现绩效考核、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跟踪、大型规模养殖场管理信息化,提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水平。推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7省(市)人民政府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向社会公开承诺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目标任务。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考核方式和监管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六、关于完善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制度
为积极支持包括畜禽养殖在内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明确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有关要求和用地支持政策,将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畜禽粪污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设施用地,以及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等纳入设施农用地范畴,按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减少土地取得成本,简化用地手续。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我部深入研究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充分考虑地方反映的实际情况,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感谢你们对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184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