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肉今起第2次投放 10天8份文件保证“猪事顺利”(2)
时间:2019-09-26 09: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生态环境部:立即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情形,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如何保障生猪养殖用地?
自然资源部:合理增加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的需求。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为“猪事顺利”国家连续出台8份文件
9月以来猪肉消费进入高峰,供应越发紧张,国家密集发布文件8份,保障居民生活。
9月2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发《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指出,从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9月4日,财政部宣布,中央财政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发放方式,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
9月5日,自然资源部紧急出台文件,明确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生猪养殖可用一般耕地等多项保障用地需求的措施。同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9月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优化补贴范围,实行应补尽补。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本省补贴范围,“缺什么、补什么”“急事急办”“应补尽补”。
同日,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要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对保障生猪生产从金融支持到保障养殖全方位提出要求。明确要稳定当前生猪生产,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