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上半年实施情况的通报(2)
时间:2019-09-11 12: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一)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违法用药案件。各有关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工作,依法认真做好对药残不合格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调查和处罚相关企业和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尽快将有关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二)加强整治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持续抓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整治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力求抓出成效。特别是问题较多的有关省份要举一反三,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和监督执法,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药品的专项整治,力争短时间内解决本地区产地水产品违法用药问题。
(三)大力宣传水产养殖用药法律规定。针对部分养殖者不知晓农业部公告,违法使用氟喹诺酮类禁用药品的情况,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兽药管理条例》和水产养殖禁用药品目录的宣传。我局拟于近期发布以禁药名录等为主要内容的《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宣传材料,供各地参考。各地要积极组织水产推广和科研等机构,以规范用药下乡等活动形式,加强对养殖从业者的技术培训和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其依法规范用药。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