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2)
时间:2019-09-06 12: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
(六)人群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妇幼健康。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建成50个综合医院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立儿童脑瘫早期筛查、转诊和康复体系。推进遗传咨询技术服务和管理,建成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建设18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立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2.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开展生命教育,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开展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到1个百分点以上。
3.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修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全市至少有8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每个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下。
4.加强老年健康。完善家庭养老政策体系,支持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适老环境建设,加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托养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展老年医学和护理学科,建成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依托医学高等教育学校,加强老年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5.强化残疾预防与康复。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推进社区康复,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实施精准康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持续完善。
6.深化健康扶贫。整合上海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远程服务等方面,采取精准有效的对口健康扶贫措施,助力受援地打赢脱贫攻坚战,逐步改善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到2022年和2030年,受援地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七)慢性病防治行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