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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05号建议的答复(2)

  近年来,我部积极利用各类农业展会、品牌大会等平台开展了一系列产销衔接活动,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开展品牌推选工作。2016年,推选了100个名优果品区域公用品牌、“2016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十大苹果区域公用品牌”;2017年,推选了“2017年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推动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工作,为做强贫困地区农业品牌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品牌产品营销推介。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以及产销对接等活动,推介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在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分别举办“省部长推介品牌农产品专场”“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乡人乡味——全国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等大型公益活动,倾情推介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举办以来,示范性强,引领作用突出,对推动当地水果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办展行为,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干预,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运城国际果品交易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办展理念,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逐步塑强展会品牌,以会展经济带动产业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发挥各类农业展会、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作用,充分借助各地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积极开展品牌营销推介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当地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07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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