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林州市食品厂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生产企业监(2)
时间:2019-08-16 14: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督导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督导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