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函(2)
时间:2019-07-26 20: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对复杂问题可向标准起草单位咨询,对食品分类问题、食品工艺问题可以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每年对以上渠道收集到的肉及肉制品标准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类、提炼、汇总形成报告。
(四)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经过跟踪评价,发现肉及肉制品标准存在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经过专项调查研究才能摸清情况、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的,经过协商,将由某个成员单位牵头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将调查研究结果及时报协作组牵头单位。
(五)建立沟通交流平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组织协作组到成员单位开展学习交流等活动。建立微信群,遇到的肉及肉制品标准问题,成员单位可以提交讨论,提出解答建议,各种交流内容仅供参考。成员单位做出的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标准书面解答或者向上级部门提交的请示及上级部门的批复,可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通报成员单位。
(六)不断完善跟踪评价内涵。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相应的跟踪评价工作,不断丰富标准跟踪评价内涵。
四、结果报送
成员单位撰写年度跟踪评价工作总结(标准问题与建议以统一格式反馈,格式另发),每年12月1日前递交至邮箱genzongpingjia@126.com,由牵头单位进行汇总,12月15日前征求相关标准起草单位意见,年底前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和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抄送各成员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