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方案的通知【闽卫监督〔(2)
时间:2019-07-24 10: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二)发挥基层力量,提升标准管理队伍业务能力。鼓励各地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建立长效机制,组建专业队伍并安排相应经费开展标准跟踪评价。结合工作任务细化本辖区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合理分解跟踪评价工作任务,带动基层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市场监管部门参与跟踪评价工作。
(三)提升标准服务水平,做好标准解疑释惑和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指导解答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标准宣传和培训,促进监管人员、检验人员、企业正确理解、准确掌握标准规定,切实做好标准执行,促进标准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通过跟踪评价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对标准误解、缺乏认识等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解决。同时,大力宣传标准在带动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方面发挥的作用,让社会各方了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已纳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对各地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报送标准跟踪评价完成情况。各设区市卫健委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卫计局牵头汇总本辖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情况,于2019年12月29日前将工作总结(含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书面反馈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后报送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
联系人:省疾控中心 华永有,联系电话:87512340;邮箱:380068672@qq.com
省卫健委 林伟,联系电话:0591-8786390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