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4号(关于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时间:2019-07-11 10:3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07-11 来源: 海关总署 浏览: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