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展销节会上购买食品或就餐要“留证”
时间:2019-07-04 09: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日期:2019-07-04 来源:兰州晚报 浏览:72 兰州晚报讯 7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大展销节会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者购买食品或者就餐后发现存在假冒伪劣或食用后出现不适的,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治疗及购买凭证资料,及时向驻场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除了严把各类展会准入关外,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书,跨境电商食品只能展示,不得现场销售;销售保健食品必须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展销保健食品宣传不得虚假、夸大,不得有宣传疗效等误导性内容。
消费者应注意留心查看入场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执业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发现展商无证照经营,应当立即向驻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报告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