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学校食堂将建设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 家长可通过手机实时监督(2)
时间:2019-06-26 17: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点击:次
学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一是未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委托社会力量承办食堂;未向家长提供食堂视频监控二维码;未按规定的程序选择配餐单位;将学校教师的配餐费用转嫁由学生承担。
学校食堂、配餐单位应当对每餐次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按照品种将留样食品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四十八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检测需要,并符合国家要求。未按规定对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以二万元罚款。配餐单位未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车辆配送食品,在配送前未清洁配送容器、车辆车厢,或者未对盛放成品的容器进行消毒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责任编辑:admin) |